作为一个国际事务从业者,我曾经满世界跑过,现在在美国暂时安定下来工作。在试图与世界对话的过程中,基本从未因为自己的文化我的种族受到任何歧视或者偏见。但是不可避免的,我也感受过世界之于我的恶意。
第一次出国,每个人都会敏感外国人对自己的态度基于种族或者文化偏见。不过,据我所知,恶意基于不同原因。
在迪拜的一家旅馆,前台跟我讲话很不屑,只是因为我是女人。他认为女人不配跟男人说话。这是基于性别的歧视。无关种族。
而我在纽约AT&T一间门店办事的时候,一开始店员笑脸相迎,态度殷勤的对待我和我金发碧眼室友。我的英文在那时还是标准的芝加哥腔,他不知道我不是美国人。但是当他跟我要证件,看到我的护照时,马上就切断任何眼神接触,只跟我的室友讲话,尽管室友只是陪我办事而不是他的直接客户。这是狭隘的底层美国人基于国别的歧视。无关种族。
但是在我称之为“人类学博物馆”的纽约,我想谈谈种族问题。
1 黑人的地铁
最近在看一本叫Between the World and Me的书,受到美国各主流媒体无数好评的一本书。没有关注作者,看了几页,突然意识到作者应该是黑人。翻了扉页看到照片,果然是黑人,还有一个非白人的“不规范”的黑人名字,叫Ta-Nehisi Coates。这位黑人作者结合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加上诗歌般的语言,以身体为核心,深度讲述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或者说是黑人问题。有时候,在他谈到自己的精神麦加——霍华德大学的时候,我发觉他试图建立一个黑人秩序的历史。
在地铁上读他小时候在黑人贫民区每天都面对失去身体和生命的经历,周围的三分之一的乘客都是黑人。他们只知道我在看书,却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圈和鼻尖都红了。我在地铁上打喷嚏,旁边的一个黑人大叔很认真的跟我说,bless you. 每打一个,他说一遍,每次都认真。最后我都不好意思了。
读到作者写黑人青年的衣着和举止,男生穿戴夸张,女生高声大笑,其实是对于这个世界的恐惧,像把尖刺竖起来的刺猬,以此作为盔甲和盾牌。每每列车中出现一个在拥挤的车厢里旋转着跳舞的黑人少年,一个高声控诉自己悲惨生活乞讨的中年黑人,一个出售一块钱一包零食的黑人女人,一个发表演说免费送自己回忆录讲述自己入狱经历的黑人男人,我都心生敬意。
这本书的作者说种族是种族主义诞生后才出现的。“种族主义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体验。它驱动大脑,阻塞呼吸,撕裂肌肉,摘取器官,粉碎骨头,坏掉牙齿。”
有教授讲他之前在伯克利听过的令他记忆深刻的性别小组讨论。一个白人女生说,作为女性,我们承担和经历的都是相同的。黑人女生反驳她说不相同,你每天早上起来看镜子里面你看到什么?白人说我看到一个女人。黑人说,这就是不同了,我看到的是一个黑人,然后才是一个女人!
和一个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毕业的黑人朋友莉迪亚一起逛街,她进首饰店会受到侧目,会被东欧口音的白人店员查问。但是,我自己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室友和一个黑人男性朋友一起出去玩,她看到漂亮的民居想要拍照,他拦住她说他在场的时候请不要拍民居。因为那些居民会觉得一个年轻的黑人男性,拍民居的照片,简直就是为入室盗窃抢劫实地考察。
我突然想到以前读过的一篇论文,是白人特权的奠基作,以个人经验列出仅仅因自己是白人而享有的特权。我作为一个“模范种族”的亚裔女性,进入首饰店看首饰不会有人担心我会偷东西,拍漂亮民居不会有人怀疑我会入室抢劫。
我去联合国参加一个针对非洲裔的会议,坐下来,发觉自己大概是在座的为数不多的“白人”。周围有很多空座,但是有个欧洲口音的男士绕过所有的空座,径直坐到我旁边。尽管没有讲一句话,但我可以嗅出他的无助,淹没在与他不同肤色人中成为少数派的无助。我的肤色让他觉得将就可以成为彼此取暖的凭证。突然明白,为什么我的黑人同学见到校园里不认识的其他黑人学生会亲切的打招呼。仿佛是战役中的战友之情。
在纽约坐地铁,往下城区方向,满车厢都是年轻漂亮有艺术气息的白人;往金融区或者Grand Central方向,满车厢都是西服革履的白人少量亚裔或者黑人;往上西区和Harlem方向,满车厢几乎都是黑人。
纽约的地铁从不停歇,带着不同的乘客,不停驶向不同的方向。
2 肯尼亚的逆向种族歧视
我去过不少国家,唯一具有颠覆性爆炸性的体验是在非洲肯尼亚。一下飞机就越过首都内罗毕,被拉到贫民窟。我一个人踩着烂泥和垃圾堆积成的路面,深入贫民窟内部。从此以后,我每次都暗自庆幸并感激神没有把我投胎到这里的贫民窟。
你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能感受到某个器官的存在。你只有在感受过人类极端悲惨的体验的时候,才能觉得自己的生活多么值得珍惜。
我在小卖部蹲下去从货架上拿瓶装水,有人摸我头发。我吓得大叫,一回头,是三个黑人女孩。她们对我翻白眼,说我们只是喜欢你的头发而已。我去稍微现代一点的小镇逛超市,收银员对我的态度和对其他黑人顾客的态度截然不同,带着谦卑的笑,夸我长得美。我口袋里钱少,打不起车也吃不起饭馆,当地人会觉得不可思议。当地人会觉得我理所应当的有钱,所以我理所应当的要给他们钱物。深林里面的马赛部落,一个男孩向我要我的墨镜,一副我在迪拜买的廉价墨镜。我其实可以给他,但是我不愿意让他们总是不劳而获,于是提出交换,任何东西都可以。他说我什么都没有,这些首饰都是我的,不能给你。所有这些,只因为我是mzungu,一个“白人”。
恩贡山贫民窟学校里面的老师叫露西,受过教育,英文讲得好。她强烈要求我给她照相,然后把相片洗出来送给她。她看着相片说,我很漂亮,但是你更漂亮。我说为什么,你一样漂亮。她说,因为你是白人,你的头发美,你的肤色美,你有钱。
3 东方主义及黄热病
在加拿大白人志愿者惊讶于肯尼亚人为什么认为我也是“白人”时,我看看我苍白的皮肤,和他们并无二致。从前欧洲海员到达福建泉州的时候,他们在航海日志上记录,当地人与我们的肤色并无二致,只是五官分布和发色瞳孔颜色不同。“黄种人”最初指印度裔,而黄色代表浑浊不清,是蔑称。后来欧洲史学界观点变迁,要抵制成吉思汗的影响,给所有亚裔都取名叫“蒙古人种”,唐氏综合症起初被唤作蒙古病,法语里面“蒙古的”一词是傻子的同义词。欧洲白人获得了世界话语权,堂而皇之的将“黄种人”从印度裔分配给了亚裔。
我到了美国之后,惊讶的发现我被自然而然的划归为Asian。而当我在亚洲时,我的定义更为丰富和深刻。我是蒙古人,我来自中国。我不是来自唐人街的脸谱式亚裔。我的头发和瞳孔也不是黑色的,我的皮肤也不是黄色的。但是我被贴上Asian的标签,街上总有无聊之人会跟我讲“你好”或者“坤泥鳅挖”。我身边的美国第三代丝毫不会讲中文的拉美华裔女友皱眉头,觉得恶心。我美国韩裔同事会反抗,大声说“我是韩国人”。我的蒙古朋友会难过,说“我真的不是中国人”。
一次我和另一个亚裔女孩在甜品店吃东西聊天,有个白人老头走过我们的桌子,朝着我们说蹩脚的日语。我向他大喊中文蒙文,他觉得惊讶,一边拙劣的重复我讲的话,一边逃也似的冲出店门。我的朋友惊讶我的“失态”,我笑,觉得这样大概他再也不敢对其他亚裔姑娘这样“调戏”了。
在Between the world and me一书中,作者说种族划分出现于种族主义之后,是其产物。当人类学作为一门科学鄙弃了所谓种族之后,美国社会仍然不厌其烦的强调这个概念,并在法律要求下,在所有工作申请表格上都列有种族选项。作为一个获得基本人类学培训的所谓“知识分子”,我只好每次都在“我不愿意透露我的种族”一栏上打叉。
在肯尼亚,当地男人都想要一个白人女友(包括亚裔),是因为会显示他们有本事有地位,而且这些“有钱”的女友可能会将他们从贫困贫乏的生活中拯救出来。这是基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之上的笑话。而由“黄种人”生发出来的“黄热病”也是有趣的现象。据一个来自拉美国家哥伦比亚的女生说,我没见过任何男人会不喜欢亚洲女生的。这个说法过于武断,我就知道有人只喜欢白人女生或黑人女生。但是亚裔女生的确很受欢迎,至少比亚裔男生要“畅销”很多。
我上大学的时候很迷恋东方主义,看了一些相关的书和电影,尤其喜欢《蝴蝶君》。还发表过据说像是“老男人写出来的”关于东方主义文化分析的文章。东方主义是一种权利架构,以性别来划分东方和西方。比如《蝴蝶夫人》里面阴性的东方代表巧巧桑,一个日本女人,要为阳性的西方代表美国白人男性哭泣为他死。这样大家会觉得正常而和谐。你能想象一个美国金发拉拉队长为一个日本男人哭泣然后去死吗?
亚裔女性受到欢迎,很大程度也“归功于”东方主义的架构。一个白人男生说,亚洲女孩那么少,所以很特别,所以我喜欢。一个常驻非洲的中国男人说,我没有那么“重口味”,我只喜欢亚洲女孩。他们对于亚洲女性的幻想,大概与中国男人对温顺性感的日本女人的幻想一致。加州有个白人摄影师在画廊见到我,想要让我做他的模特。我发现他只拍亚裔女生,太太是中国人。他把这件事描摹的无比诗意。给我的电话留言中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头发波浪卷的亚裔女生,让我想起我混血的女儿,多么美。
有个美国华裔女导演拍了一部关于黄热病的纪录片叫They are all so beautiful。采访了很多“黄热病”患者,还有一个白人老头和不会讲英文的年轻中国女人的婚姻故事。
4 水的颜色
我和英国朋友在中国一起走路,大家都会看;我和他在美国一起走路,没有人觉得奇怪。大概亚洲女配白男的组合太平常。而我的白人女友和她的美国巴基斯坦裔男友一起乘地铁,有时候会被白人老太太恶狠狠地盯着看。她笑,说那简直就是恨铁不成钢的眼神,而我们并没有在公开场合有任何过分亲密的举动。
我的黑人女友来我公寓找我玩,看到我的室友是白人,满腹疑惑。出门之后憋不住问我,你怎么不跟亚裔一起租房为什么要跟白人住。说完又后悔,说别误会,我是加州来的,有很多亚裔朋友。我笑,说我不觉得我的室友是白人会是一个问题。
我的美国拉美同学说,他小时候问妈妈,我们到底是什么人,妈妈会很坚定的说,我们是白人。但是他总觉得不对,后来才知道,他应该填拉美人。而拉美人的概念本来就是文化概念,有金发碧眼的拉美人,也有明显印第安人血统的黑发矮个子的拉美人。
奥巴马的外婆有一天回家抱怨自己要防着街头的黑人男孩,他们有可能会抢劫这个老太太。然后转头一看,自己的孙子正是黑人男孩。
我读过一本叫《水的颜色》的书,作者的母亲是犹太人,父亲是黑人。他从小就觉得自己和母亲长得不一样,母亲说我们都一样,上帝是水的颜色。我想起我问过非洲黑人和美国黑人同样的问题,上帝是什么颜色的?他们的笑容都凋零了。Ta-Nehisi Coates说自己不愿意去白人的教堂,信仰白皮肤的耶稣。
一个巴西朋友说在他们国家,所有人都是混血,各种肤色的都有。所以他们没有美国这样的种族标签。他永远记得自己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是日本和印度混血。他皮肤是乳白色的,但是他的祖母是黑人。
5 头发
我给那个有巴基斯坦裔男友的女友发了一组幻灯片,是白人梳黑人发型的照片。她觉得有趣。我想起自己在肯尼亚编了贴头皮的“玉米田”辫子,当地人像看外星人一样看我,而我以这个发型和愿意吃牛内脏交到了当地人朋友,因为“没有白人愿意做着两件事”。我所有的美国朋友看到我这个发型的照片都觉得我酷呆了。但我不敢在美国梳这样的发型。我太胆怯,无法承担这样发型被赋予的沉重的文化枷锁和种族问题。
我的黑人女友每次见我,发型都不一样。后来发现是假发。她每个月定期去Harlem的一家美发店编头发。我去宿舍的公共卫生间撞见她洗脸,没有认出她来,直到她跟我打招呼。我惊讶的发现去掉假发的她,变得脆弱而渺小。绒毛般卷曲的头发变成玉米田贴在头皮,长度只及后脑勺。而我的玉米田当年长度可以达到脖子以下。
我想起在肯尼亚美发店里面空气中飘荡的像雾一样飞舞的头发纤维,是黑人女生用吹风机和发梳将他们称为kinky的头发拉直的“副产品”;我想起水池里面卷曲成完美黑色小卷的头发,是我在肯尼亚时室友的脱发;我想起每次接近一个肯尼亚女生,都觉得气味实在太冲,原因就是她们一洗头发,就会卷曲回去,重新成为贴头皮的小卷,她们甚至害怕下雨。原来美国黑人女生头发看起来比肯尼亚女生“正常”,仅仅因为她们可以去买质量好的假发。
Ta-Nehisi Coates在书中写到,什么时候黑人女生可以以自己本来头发的样子出现。那个How to get away from murder中的黑人女主角,像女王一样聪明又强势,顶着漂亮的假发。当她疲惫的坐在梳妆台前,卸掉假睫毛,摘下假发,露出贴头皮的绒毛卷。仿佛摘下了所有的面具。我当时被这个演员震撼了,觉得她伟大,把疲惫和脆弱都暴露在镜头前。后来她果然成为第一位获得艾美奖最佳女主角的黑人演员。
有美国朋友发我一段视频,关于“反种族主义”。一个白人男性被拍摄者询问,他“到底从哪里来”,是指他的祖上从哪儿来,而不是从哪个州来。就好像所有美国亚裔都会被问到底从哪儿来一样,只说我从新泽西来还不够让人满意。拍摄者还夸张的问那个白人,可不可以摸一下他的头发。就好像黑人经常会被好奇他们的头发一样。
十一年前,我和拉美姑娘一起走在纽约街头,很多人奇怪的看着我们。十一年后,我和肯尼亚同学走在纽约街头,没有人会特别注意我们。
纽约也在前进。我相信,这个世界之于我的恶意会越来越少。而我,是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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