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all, I and Village |
《琥珀》中有句台词,是小优问花花公子高辕,如果你的灵魂住到了另一个身体我还爱不爱你?如果你的眉毛变了,眼睛变了,气息变了,爱情还是否存在?
为什么在经历过很多世事之后,才能明白那些文字和音乐,哀怨抑或是狂喜,其实都是从心中生生拉扯出来的。比如,小时候看到一句话:故乡是永远也回不去的地方。当时是震撼的,因为不懂。如同一句禁忌,不可以轻易的提及。当时天真的想,如果可以,我可以一遍一遍的回家,回去我的故乡。
但是,但是,我走过了一些地方,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故乡真的是回不去的地方。你不能说你记忆中的那个故乡,就是现在你脚踏的地方。回忆只能是回忆,过去的都过去了。永远都回不去了。
跟璇子开玩笑,说法国人永远不发H的音,那座城市的英文他们怎么发音?只剩下OO,结尾辅音T不发音。如无奈的叹息,哦哦。
和小野吃水果捞,她送我一副极其漂亮精致的威尼斯面具耳环。一根银色的金属柱下面挂着水钻镶边的白色小假面,镂空的眼睛处涂着银粉。让我想起在威尼斯的那个雨天,我走过的那些精致美丽的小店里面,无比奢靡艳丽的陈列着假面。然后和Aeon一起想到将来一定要和爱人来到这个地方。但是,那时候的威尼斯一定早已物是人非,圣马丁广场上的鸽子都不可以再喂食了。几十年后这个精致美丽奢靡的小地方即将被上升的海平面淹没。我们都是在出世与真性情转换间奢求保留心中纯真的那种人,不过我们还不是诗人。于是,想要在威尼斯即将在地球上消失之前,和最爱的人一起再来。如法语的再见,Au revoir;德语auf wiedersehen,都是再看一次。
Aeon在回到广州的路上,在大巴看到广州的夜景,心情复杂。全是她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建筑,这里她虽然住了十几年,但始终不是她的原初家乡。仿佛是跟一个你爱他但是他不爱你的情人纠缠,累到心痛,但没有心死,见面仍是复杂,于是她一直想要逃离广州。
我的故乡爱我,我也爱她。我们相爱十几年,但我长大了,就离开了她。
昨天去到我高中时候每个星期都要光顾的大学路,那里有一种奇异的魅力,是这里的学生们最喜欢去逛的地方。旧书店,卖国外的各种旧杂志和平时定价巨贵无比的艺术铜版纸杂志,卖家戴着眼镜,如同书生般的青涩和不合世事;还有各种年轻人喜欢的新鲜玩物,时尚的小衣,手机挂饰,设计奇特精巧的小物,在别处根本见不到的货品,有的是店家从国外带回来的;各种文化活动,地下乐团的演出,COSPLAY的信息;连这里摆摊卖盗版书都很有感觉,很学术,很偏门,很摇滚;书店里面卖的人类学的书竟然有一大柜,很多都是出版社缺货到处都买不到的,比我们学校的图书馆还全,书柜通向还有卖打口CD和盗版DVD的店,我的最爱,这一次再去,不自觉的使用了一个词语“我年轻的时候”。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喜欢听那些愤怒的音乐,那些如心口直接撞上刀刃的刺痛和尖锐的旋律,涅槃的一张CD,封套是土黄色,画着怪异的婴儿,《乱伦》,第十二首,科特柯本撕心裂肺的叫喊,从来没有人这样的唱歌。不是喜欢这首歌,但是绝对印象深刻。毛细神经最敏锐的末端都在颤抖,绝不敢再听第二遍的音乐,但是一遍足以把那种刻骨铭刻在你的耳骨神经中。不过从来没有欣赏过曼森,但是他作为一个叛逆的尤物在很多年轻人中口耳相传。管一个男人叫尤物,属实是一种无奈,他在一张唱片中扮演雌雄同体的怪物。他已经上升到妖精的状态。和娜娜一起去沙漠,分享我们各自MP3里面的音乐,发现我们的口味很相同,她问我喜不喜欢曼森。我发觉我还是不太对他感冒。她说当她郁闷的时候,就听这种暴戾的音乐,音乐越是暴戾,她的心情就越平静。我暗想,这是把音乐听到心里去了,境界高了。为了回忆抑或是怀念那时的心境,我在豆瓣上写《被禁止的游戏》,豆瓣有点像那时的大学路网络版。“用纯黑底色写博客的孩子。呵呵。我知道。他们心中有太多的幻想和因为梦想过高暂时无法马上实现产生的焦灼。他们外表出众,喜欢个性的打扮,很轻易的走到人群中受到众人的关注。但是他们在享受这样的关注的同时又通过某种方式与这个浮躁喧闹的世界保持一定的距离,比如他们把自己的耳朵埋进巨大的音乐中,另类到极致的音乐,喧闹的,安静的,然后闭上双眼,让黑色的旋律轻易的流入暗涌的血管里面,你可以看到他们金子般的皮肤下面的暗流。是的。那种神秘的、黑暗的、和重的、跳跃的、暗涌的。但是你不容易辨认出他们。他们中的有些人会招摇的顶着各色的头发,有些人只穿超短裙,有些人嘻哈装扮,有些人穿白色的棉质无扣衬衣宝蓝牛仔短裤,有些人把头发全部剪掉,有些人染了鲜红或者纯黑的指甲。他们是有才华的,他们不是堕落,不是愤怒,人人都说他们有很强的个性。有时很难以接近。但是接近了又觉着他们的美好。他们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敏感和自知,冷静的剖析一切——包括自己和别人。其他人很容易因着他们表面的美好或者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才华个性而have a crush on them,但是谁都没有办法到达他们的内心。音乐都可以存储在虚拟的数码播放器里面,听厌烦了,就永远的删除,没有怜悯,没有可惜。其实也远非游戏人生那么简单,只是原来美好纯真的东西在现今的这个世界太过容易流失,没有狂喜(BLISS),没有悲恸(AGONY)。 ”
现在我开始喜欢节奏感强烈,暗涌的抑或是安静的音乐。比如那个漂亮的女孩子KATIE清浅的唱着“there're 2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唱片封套是简单穿着黑衣躺坐在椅子上。而不是伊凡塞斯的哥特,和美的,凝重的,黑暗的哥特。如同柏林街头那些苍白着脸却染了黑色头发的孩子。Au revior, les enfants.安妮曾经热爱的那个演员jeremy irons(詹詹现在很热爱他,看完lolita之后,她的择偶标准就是这个人),在东方主义的《蝴蝶君》里面,在虚幻的爱情让他心死以后,他把自己扮成一个东方的女子,默默地用尖利的玻璃碎片插进腹部,钝重的发不出一点声音来,因为是成年人,成年人就是要控制痛苦,控制身体的感情的一切一切的痛苦。没有声响,只有血液。只有肉体的痛苦才能治愈心痛,是不是和《爱情的牙齿》有点相同?
ONLY大减价,去看牛仔裤。这个店永远和VERO MODA开在一起,男式的是JACK AND JONES。在柏林的选帝侯大街,一个长得很朋克的保安站在四个塑料模特前,嚼着口香糖,头随着节奏强烈的音乐摇动,脚还打着拍子,非常“劲”(Ging),很符合ONLY的那种摇滚街头气息。回到ONLY店里,这里的招牌有蒙文。店里一个小男孩,大概四五岁,突然开始哭,喊妈妈。我的心就开始尖锐的心痛啊。啊啊啊。我那么喜欢小孩子,最受不了小孩子难过。我和妈以为他是找不到妈妈了才哭。他跌跌撞撞的跑出店门,蹲在地上哭。我扔下牛仔裤跑出去抚他后背,小小的身体一抽一抽的,充满了恐惧痛苦和无助。我拉他手,他不让,仍是哭。我鼻子也开始酸。我说别哭,我们到店里面等妈妈好不好。结果过来一个年轻的衣着时尚的小妈妈,向我和妈说谢谢,妈有点生气她不管孩子,年轻妈妈说是孩子淘气所以他们吓唬他走到前面去了。小妈妈拉他,他这才站起来,仍是哭,但是呼吸平缓很多。紧紧的攥住妈妈的手。我的眼睛开始潮湿。唉。张悦然写过小孩子的这种恐惧,小手小脚冰凉,隐隐的恐惧永远成为心里的一刀伤痕,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跟别人用语言来表达,只能默默承受,那种无助那种痛苦,长大成人之后仍然记忆犹新。想起我小时候晚上被一个人丢在家里,妈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没有。然后光脚哭着开门追出去,然后妈发火,重复几次,她终于不再去看演出了。妈早已忘掉这件小事,但是我永远记得那种恐惧。想起小时候和家人一起坐火车去东北旅行,永远不敢睡着,因为害怕被孤零零地丢在陌生的火车上。想起刚离开我的呼和浩特,那种惆怅,如同骨血分离的疼痛;在回来的飞机上,听到降落了,没有感觉,但一听到蒙古长调,就开始眼睛湿润。
“我年轻的时候”,那时唱片店的店员都酷到不行,还记得一个男孩子,满口蒙语,穿了战靴。还有一个高中时候的同学的朋友,在其中一家打工。他们从来不向顾客推荐唱片,只是在店里大声的旁若无人的放着他们喜欢的音乐,很陶醉的样子。记得一次在一个长得很像周笔畅的小姑娘店员那里听到MONO唯一的那张专辑,感动的不知所以,冷艳冰冰的女声,光滑如丝绸。只有一张打口,“周笔畅”说不卖,那是她从一大堆CD里面淘到的。我喜欢的BLUR的《13》,打口磁带,竟然卖的比CD还贵,“我年轻的时候”囊中羞涩(现在仍然),所以没有买。现在的店员,穿的都像韩国电影里面的干爽没营养的帅哥,下颌留着小胡子,戴着黑框眼镜,卖着介于正版和盗版之间的CD,放着流行的可以滋润大多数人耳朵的音乐,不断的殷勤的推荐各种唱片,全是“我年轻的时候”听过的比较大众的那类,那种从简装的或者打口的一大堆摊在地上淘出来小众偏门音乐的激越感一点都没有了。只有两家唱片店没有易主,但他们都不再认识我了。一个店员是蒙古女生,飞快的讲着蒙语。她发现我在看斯日吉马和阿茹娜的音乐时(没有汉族喜欢听蒙语歌的),很惊奇的问我是蒙族吗?我说是啊,看不出吗,尽管我不会讲蒙语。她摇头,觉得我是日韩系的。我当时穿了一件MISS SIXTY的70S SPIRIT的摇滚精神T恤,牛仔超短裙,麻花辫,可惜了。
一直觉得岭南的那些大学校区缺乏人文精神,其实就是没有大学路这样风情万种的地方。
我惆怅到不行,连当时卖臭豆腐的小摊也不再有了,那些魅力小吃都消失了,现在只有卖麻辣烫串串的地方。
这就是我永远也回不去的故乡。连高中母校的操场都不同了,现在铺上了红色的塑胶跑道,而那时我们每天出操还都是土路,运动鞋很容易脏。高三那年,我每次体育课都通过土路去那个小篮球场打篮球,不过技术还是很烂。
不过,还是有那种北方城市独特的锐利和激越感,和广州的小资温顺小众风潮完全不同。在车仔茶餐厅看到一个女生,穿着系脖子的吊带裙,整个裙子都是英国国旗,想起我上British history and culture做过的个人presentation,说现在英国国旗已经成为时尚界的标志。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个平头的女生,我是通过她的烟熏眼圈看出她是个MM的,不然,她的棒球帽,左耳的黑色小耳环,深色T恤,暗色口袋工装裤让人以为她是“他”。
故乡,不再是那个“我年轻的时候”的故乡。那个故乡,是我再也回不去的地方。廖一梅说她的《琥珀》只源于一句最简单的情话:我心爱的。如果如果,那座城市只有那颗心没有变,但是身体变了,神态变了,你还会爱她吗?这种爱虽然悲哀,但爱仍然是我们所知道的,最美好的事情。马路说: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唯一的事,但是我决定不忘掉她。我们喜欢一个人时,会夸大他与别人的不同。当量化这些不同时,悲哀和困惑就来临了…… 可是这种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虚妄,以最长的触角伸向世界,伸向你不曾发现的内心深处。你会变得高尚无私,开启你麻木的感官,超越倦怠,剥掉胼胝。想起曾经做过的人类学作业,在一个时间段观察一个场景,建筑和人物的互动,声音和事情,你把这个时间段的场景切割到一个透明的容器里面,过几天再来观察。我发现这种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每天麻木习以为常的走过完全不同。一草一木仿佛都有了灵性。那时,路肩被翻开,埋入PVC管子,管子的塑料包装袋被撕扯成细条扔在一边。几天后,路肩被回填好,仿佛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几个吸烟的和尚穿了黄色的袍子和平底黑色懒汉布鞋走过。第一次观察的那个时空容器再也回不去了。第二次也是。看过一首诗,那个人因为怀旧而感动得不能自已,为一座桥而哭泣。我离开珠海的时候,不敢像其他同学一样拿了相机逛一圈校园,那里有太多回忆,我在《送旧专刊》写到:“我的人生轨迹,我最美好的岁月,珠海遇到了。”“于是我彷徨于大雨瓢泼的夜晚,注视闪电谛听惊雷,把智慧带来的激情和痛苦埋葬。把清晨化成钥匙,扔到水井里面去。慢慢走,我亲爱的月亮。 ”“用手机拍了很多珠海的美丽。云在天上,人在地上,影在水上,影在云上。自由地或者死去。想着人生的舞台,谁和谁相忘于江湖,谁和谁在刻骨铭心,又是谁和谁在粉墨登场。”“古人被放逐于岭南,我也在岭南放逐自己。在流放的这一年里,年华在幸福和忘怀中,不知不觉流逝。在珠海有节制的引用自己的心境,触摸真实。在酷热中在生活的边缘像纪念碑一样矗立,又像羔羊一样温柔的气度。我没有在等待一个结局,我流放自己,在水平和垂直的方向上继续寻找和沦陷。 ”
我们或者就是为了爱。没有爱,我们什么都不是。但是,故乡仍然回不去。人生不过存在于呼吸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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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2008-08-07 11:38:57
我好喜欢你仔细写的文字。被你写得那么有感觉。我们的珠海时代已经结束了~
我的炎热广州时代开始,你的时尚法国时代在前方等着你。
的确,那些曾经神秘的大学路,那天走过后,留下深刻印象。它向我绽放了青春的痕迹,神秘伴随着浪漫,走进它,我看到了昨天的你。
回不去的大学路